跳到主要內容區

靜宜大學-學生事務處

學務處首頁 │ 靜宜大學 │ 網站導覽 │ 登入管理 │ 聯絡信箱   

 

【軍訓室】教育部函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3條之1,自110年7月1日施行

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修正公布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3條之1,自110年7月1日施行,內容如附件。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