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7:接獲同學反映發生車禍應如何協處?處理原則為何?
A17:
- 依「放、送、報、劃、等」5項步驟處理。
- 放:車後放置警告標誌(人員儘速離開危險區域)。
- 送:受傷人員緊急送醫,撥打119(救護)。
- 報:報警處理及撥打軍訓室值勤專線0921-382470或學校總機04-26328001轉19595,請值勤教官協助。
- 劃:將事故雙方車輛位置劃線定位。
- 等:不爭論對錯、平心靜氣等警察。
- 處理原則:車禍務必報警,勿因趕時間未做筆錄或未完成和解即離開現場,以維護個人權益;另倘若事故單純且無衍生後遺顧慮時,如現場已達成和解或人車均無損傷,可依實際情況由雙方合意後離去。
📞軍訓室承辦人員16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