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第一學期不利處境學生多元生理用品專項補助申請公告

115學年度第一學期不利處境學生多元生理用品專項補助申請公告

一、申請期間:115/11/02~11/30

二、補助資格: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就讀國內大專校院具有學籍(包括五專前三年或七年一貫制前三年,但空中大學除外),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須身分證字號第二碼為2者):

(一)第1類:當學期領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及原住民族學生學雜費減免者。

(二)第2類:當學年度申領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計畫之助學金且當學期完成註冊者。

(三)第3類:符合衛生福利部所認定青(少)年家庭照顧者並經學校輔導審認之不利處境學生。

(四)第4類:其他經學校認定為不利處境學生且有多元生理用品補助需求者。

三、補助額度:當學期在學者(不論當學期在學時間長短),每生每學期核發1,200元(包括寒暑假);同一學期同時具第二點各款資格者,僅得擇一資格領取。

四、申請程序:

(一)符合前3類(第1-3類)資格者,不需申請。統一由教育部提供名單,待學校複核後再依教育部規定期間內核發補助金。

(二)第 4 類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請於公告期限內,備妥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提交學生事務處校園安全暨生活輔導中心(文興樓3樓)申請。並依教育部規定期間內核發補助金。

1.家庭年所得90萬元以下者。

2.家庭突遭變故、致使經濟困頓者。

3.符合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身心障礙、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證明、原住民族學生申領資格,但當學期因下列因素而無法申辦就學優待減免補助者。

(1)已申領政府其他同性質助學措施者。

(2)延畢生。

(3)同一教育階段重複申領。

4.其他經濟不利因素者。

五、應繳證明文件(第4類):

(一)已申請急難救助金並獲學校審定者,及已申請當學年度不利處境助學金並經教育部查核家庭年所得符合資格者,僅需繳交申請表,免繳相關證明文件。

(二)以上皆非者,請繳交下列資料。

1.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及學生本人近一年家庭年所得清單。

2.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及學生本人近三個月內含有詳細記事之戶籍謄本或含有詳細記事之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3.學生本人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4.家中突遭變故者,另檢附「醫療證明」、「死亡證明」、「失業給付證明」、「受災證明」或其他政府單位開立之文件。

5.具就學優待減免資格,當學期未申辦者,檢附符合就學優待減免身份之證明文件。(免繳家庭年所得清單)

6.其他另檢附可證明為不利處境之相關文件。

六、若有疑問可來電洽詢校安生輔中心承辦人林小姐。(電話:04-26328001轉11214)